安徽宏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公示信息
(评审时间:2018.8.2)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及项目名称 | 安徽赛乐普制药有限公司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紫杉肽原料药生产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地理位置 | 安徽凤台县经济开发区 | 联系人 | 张红夺 |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 | 时间 | / | 陪同人 | / | |||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 | 时间 | / | 陪同人 | / |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 | 时间 | / | 陪同人 |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结果 | |||||||
检测点数 | 检测点合格率(%) | 检测岗位数 | 岗位合格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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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
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拟建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类中第14类医药制造业中的第1小类: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据此,本评价机构综合分析认为:该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项目。 建议: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项目在初步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阶段将本报告第七章中的各项“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予以落实和进一步完善,项目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需加强对本报告“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进一步完善的监督管理。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该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规范、依据充分、评价方法科学、结论准确,予以通过,建议: 1、补充聚二肽的生产原理;2、补充洁净厂房微小气候的辨识、评价及建议;3、完善采用半定量风险评价的依据,核实相关计算数据;4、完善职业危害公告栏的设置区域及公布内容;5、结合项目情况,完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其他内容按法律法规要求及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审阅签字后由企业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