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宏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公示信息
(评审时间:2018.10.1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及项目名称 | 安徽皖酒制造集团华新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皖酒华新科研制造基地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地理位置 | 安徽省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华路169号 | 联系人 | 孙健 |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方栋、孙怀祥2人 | 时间 | 2018.5.23 | 陪同人 | 孙健 | ||||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孙展龙、方栋、段志祥、张强、颛孙宗杰等6人 | 时间 | 2018.9.9~9.11 | 陪同人 | 孙健 |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孔玉萍、高宗梅、孙家乐等4人 | 时间 | 2018.9.9~9.12 | 陪同人 |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结果 | ||||||||
检测点数 | 检测点合格率 | 检测岗位数 | 岗位 合格率 | ||||||
谷物粉尘(复测后数据) | 7 | 100% | 2 | 100% | |||||
其他粉尘 | 10 | 100% | 3 | 100% | |||||
甲醛 | 4 | 100% | 2 | 100% | |||||
氨 | 2 | 100% | 1 | 100% | |||||
硫化氢 | 2 | 100% | 1 | 100% | |||||
噪声 | 31 | 100% | 13 | 100% | |||||
高温 | 1 | 100% | 1 | 100%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
结论:本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第三类酒制造业,属于较重类。正常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可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内,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有效,具备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议:锅炉和污水处理设置红色警示线;与附近具有救治能力医院签订救治协议和救援演练;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等。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该报告编制规范、依据充分,结论准确,予以通过。评价报告建议:1、完善职业病危害作业关键控制点识别及关键控制措施分析;2.完善污水处理工序的职业病危害分析与评价;3.补充控制效果评价范围酿造区的理由说明3. 完善整改性建议内容。现场验收建议:1.规范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告知卡;2.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4.对破碎接料岗位进行通风除尘改造,使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5.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设置及维护,对污水处理岗位硫化氢、氨、蒸馏岗位高温等进行针对性应急救援演练;6.落实现状评价报告整改性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