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宏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公示信息
(评审时间:2018.11.2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及项目名称 | 五河县双忠庙镇黄桥新型环保材料厂年产8000万块煤矸石砖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地理位置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双忠庙镇黄桥庄红旗路 | 联系人 | 刘晓伟 |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张强、李唐 | 时间 | 2018.1.15~17 | 陪同人 | 刘晓伟 | |||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张强、孙怀祥、方栋等6人 | 时间 | 2018.3.22~24 | 陪同人 | 刘晓伟 |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高宗梅、孙凤、孙家乐、张强等5人 | 时间 | 2018.3.22~4.3 | 陪同人 |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结果 | |||||||
检测岗位数 | 岗位 合格率 | 检测点数 | 检测点合格率 | |||||
矽尘 | 3 | 60% | 7 | 100% | ||||
二氧化硫 | 2 | 100% | 4 | 100% | ||||
氢氧化钠 | 1 | 100% | 2 | 100% | ||||
氧化钙 | 1 | 100% | 2 | 100% | ||||
二氧化氮 | 2 | 100% | 3 | 100% | ||||
一氧化碳 | 1 | 100% | 2 | 100% | ||||
噪声 | 4 | 66.7% | 8 | 72.7%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
结论: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体控制措施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不足之处按综合建议第1~3条完成整改后,可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验收要求。 建议:脱硫塔碱液使用场所未设置洗眼喷淋装置,须增设洗眼喷淋装置;窑烧装置区设置红色警戒线;窑烧人员作业时须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现有体检人员中体检项目不齐全,摆渡岗位缺少一氧化碳和高温必检项目;装运岗位(外包岗位)未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用人单位应及时补充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并在下次高温季节来临之前补充开展高温职业健康体检;建设单位辅助用室配套不齐全,建议在厂区补充建设更衣室、浴室和厕所并满足人数要求,厕所设置为水冲式,并设置排臭、防蝇措施;建设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与负责人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无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须及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报告认真阅读,实地查看、认为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评价依据较为充分,目的明确,程序合法;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发现评价基本客观,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较为全面,检测方法正确,原则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建议:1.补充整改内容完成情况调查评价;2、完善外包人员职业卫生管理评价要求;3、完善应急救援、定期检测相关管理内容;4、补充现场警示标识设置;5、完善现场人员工作环境整改相关内容;6、规范个人防护用品佩戴;7、完善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及措施落实;8、规范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建立一人一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