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宏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公示信息
(评审时间:2018.12.9)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及项目名称 | 阜阳瑞杰豪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沃尔沃汽车4s店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地理位置 | 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05国道南侧、经八路西侧 | 联系人 | 沈雪 |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张强、李唐 | 时间 | 2018.6.5~6.7 | 陪同人 | 沈雪 | |||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孙怀祥、赵星、段志祥、张强 | 时间 | 2018.8.1~8.3 | 陪同人 | 沈雪 |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高宗梅、夏怀翔、孙家乐、孙凤等5人 | 时间 | 2018.8.1~8.15 | 陪同人 |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结果 | |||||||
检测岗位数 | 岗位 合格率 | 检测点数 | 检测点合格率 | |||||
电焊烟尘 | 1 | 100% | 1 | 100% | ||||
其他粉尘 | 2 | 100% | 2 | 100% | ||||
砂轮磨尘 | 1 | 100% | 1 | 100% | ||||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 1 | 100% | 1 | 100% | ||||
乙苯 | 1 | 100% | 6 | 100% | ||||
甲苯 | 1 | 100% | 6 | 100% | ||||
二甲苯 | 1 | 100% | 6 | 100% | ||||
乙酸丁酯 | 1 | 100% | 6 | 100% | ||||
噪声 | 4 | 100% | 14 | 100% | ||||
紫外辐射 | 1 | 100% | 1 | 100% | ||||
高温 | 1 | 100% | 2 | 100%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
结论: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体控制措施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有效,可组织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建议: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每年对上岗前、在岗、离岗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无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应积极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并取证;建设单位未配置焊烟净化器,应在焊接区补充焊烟净化器;建设单位今后有新、改、扩建项目需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三同时”要求及时进行相应的评价,已投产项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建议每三年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加强个人防护用品家督管理;人员需到密闭空间进行检修操作(如喷/烤漆房操作等),则应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的要求进行。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一、《阜阳市瑞杰豪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沃尔沃汽车4S店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评价依据较为充分,目的明确,程序合法;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分析评价基本客观,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较为全面,检测方法正确。 二、经实地勘察,本项目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三、有关建议: 建设单位 1、落实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 2、加强企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应做好个人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做到应检尽检); 3、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四、评审结论: 综上所述,同意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评审。 |